av影片 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12 阅读次数:
根据《av影片 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6〕11号)要求,为保障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报名资格
av影片 有5个专业(方向)接收转专业的本科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铁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智能)。
符合《av影片 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6〕11号)第二章“基本要求”中第六条和第七条的2025级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编入2025级且未参与过转专业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提出三次转专业申请,第一次一般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大类专业分流后开展(仅限于跨大类专业进行),第二次一般在二年级第三学期,第三次一般在二年级第四学期。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学生若存在特殊情况,可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第四章“特殊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二、第一次(一年级第二学期)跨大类转专业工作
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基础人数30%及以上的,拟接收人数不超过专业基础人数的15%;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基础人数30%的,拟接收人数不超过专业基础人数的10%。
第一学期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居于大类(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具有转专业的优先资格。具有转专业优先资格的学生免于学校统一数学测试,并由申请转入学院优先接收。当具有转专业优先资格的报名学生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限额时,具有转专业优先资格的学生接收时不受接收人数上限限制。
其他申请转入av影片 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物理和数学基础、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测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请务必预留好相关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
学院将组织复试考核,对数学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学生进行相关能力考察,学生应满足:
1.数学测试达到学校统一划定的合格线。
2.依据申报学生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在其所申报专业内进行排名,根据入围复试学生人数上限确定名单,入围的学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入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基础人数35%,入围其他四个专业(方向)复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基础人数的40%。
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学科基础和培养潜力等多方面的内容。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邮件或手机等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邮箱。
学院将依据学生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按各专业分配名额顺序确定录取学生资格。综合分值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值 = 加权平均成绩 + 数学分值 + 面试分值
其中,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满分100;数学分值为数学测试成绩×2/3,考察学生转专业的数学能力,满分100;面试分值为综合考察学生对计算机专业的兴趣和认知等相关知识,以及学生的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得分,满分10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综合分值相同时,将按照面试分值、加权平均成绩的优先级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本科生院审核。
三、第二次(二年级第三学期)转专业
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基础人数的10%。学生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测试,学院将组织复试考核对学生进行相关能力考察,学生应满足:
1.数学测试达到学校统一划定的合格线。
2.依据申报学生第一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在其所申报专业内进行排名,根据入围复试学生人数上限确定名单,入围的学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入围av影片 各专业(方向)复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基础人数的20%。
学院将对学生组织机试、面试等综合考核,依据综合分值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本科生院审核。具体实施细则将于工作开展时另行公布。
四、第三次(二年级第四学期)转专业
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基础人数的5%。学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机试、面试等综合考核,依据综合分值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本科生院审核。具体实施细则将于工作开展时另行公布。
五、其他说明
学生申请并成功转入av影片 各专业后,需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进度要求的课程开展课程替代工作。
针对未修读或不能申请替代的课程,转专业学生需要自主选课并进行补修。补修课程与av影片 当年开课年级的本科生同步修读,课程讲授内容、讲授方式、分数构成及评分标准等与当年开课课程保持一致。
学生在公示期间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科生院提出书面申诉,本科生院将对学生的申诉组织复议并根据复议结论做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专业予以确认。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1685697、[email protected]
2. 投诉电话及邮箱:010-51688189、[email protected]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av影片 教学科负责解释。
av影片 教学科
2026年5月12日
